危险化学品分类:性质优先于清单
2026-05-15
危险化学品分类:性质优先于清单
在判断某种化学品是否“危险”时,必须了解两个平行且互补的系统:
基于清单的管理(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是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该目录所列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均须遵守特殊规定。
基于属性的分类(GHS 和联合国标准):
诸如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等国际标准,根据物质固有的危险性(例如,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对其进行分类。具有特定危险特性的物质,无论是否列入国家清单,均被国际规则认定为危险品,并被分配相应的联合国编号,以便安全运输。
关键原则: 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并不等同于“安全”或“无害”。具有明确GHS危险分类或联合国编号的化学品在实践中必须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尤其是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
基于清单的管理(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
《中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是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该目录所列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均须遵守特殊规定。
基于属性的分类(GHS 和联合国标准):
诸如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等国际标准,根据物质固有的危险性(例如,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对其进行分类。具有特定危险特性的物质,无论是否列入国家清单,均被国际规则认定为危险品,并被分配相应的联合国编号,以便安全运输。
关键原则: 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并不等同于“安全”或“无害”。具有明确GHS危险分类或联合国编号的化学品在实践中必须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尤其是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














